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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与对策无根藤

发布时间:2022-07-28 01:08:25 来源:龙门农业网

内蒙古:通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与对策

11月6日消息:湿地是陆地与水域之间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特殊的自然综合体。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洪涝灾害、净化美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生命摇篮”“鸟类天堂”。

通辽市湿地现状和湿地资源保护情况

通辽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最多的盟市之一。目前,通辽市有湿地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自治区级2个,市级2个,县级12个,分布于通辽市7个旗县区。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7971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近110000公顷,占湿地保护区总面积的61%。保护对象分别为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湿地水域生态系统、湿地水生动植物及生态系统。湿地保护区内草原、湖泊、水库、沼泽、沙地、苇塘相间分布,地貌类型多样,植被群落复杂,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科尔沁沙地平原上最具有生物多样性和代表性的地域之一。湿地保护区滞留大量河水和雨水,对保障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补充地下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湿地保护区内主要动物有80余种,主要植物120余种。湿地多样复杂的环境类型,为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的栖息繁殖提供了理想场所,现已发现的属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有40余种,其中被列为世界濒危鸟类的有近10种之多,以鹤类为例子,全世界鹤类种类共15种,在我国记载有9种,东北地区仅有6种,而在通辽市湿地保护区发现的就达4种,分别为丹顶鹤、白鹤、灰鹤和蓑羽鹤。此外大天鹅、白鹳、大鸨、金雕和大雁等在湿地保护区有较大的种群分布。

“十一五”期间,通辽市新建旗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处,新建保护面积57万亩;扩建市县两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处,扩建总面积33万亩;荷叶花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湿地保护项目,工程总投资1900万元,现正在建设中。重点工程的实施,使部分重点保护区的湿地得到保护与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监测水平、宣教能力有了显著提高。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条例》的实施作为法律依据,对通辽市湿地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促进。

湿地保护与建设存在的问题

湿地面积不断萎缩,资源总量锐减。近年来,由于连年降水量减少,工农业用水量加大,超采使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境内西辽河、新开河、教来河、老哈河等主要外来河流常年断流,湿地外来水资源锐减,导致境内5座大型水库的4座已完全干枯,13座中型水库仅有6座有水,5个湿地保护区水面完全消失,湿地数量和水资源总量急剧下降,生物多样性锐减。而且,由于一些水库和排水干渠等水利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造成管理缺失,全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河水和自然降雨等水资源流向外省,对于水资源相对匮乏的通辽市来说是非常大的浪费。

蚕食湿地,滥捕、滥猎、滥垦、滥牧现象严重。借湿地水面萎缩后在周边滥垦滥牧、开矿开发现象比较普遍,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由于习惯使然,湿地周边村屯群众甚至国家公职人员滥捕滥猎候鸟现象依然严重,多数国家一、二级保护候鸟因此而迁往别处栖息繁殖,严重影响了通辽市湿地资源的多样性保护,也使通辽市作为候鸟重要栖息地的现状受到严峻挑战。

监测体系不完善,湿地保护资金缺乏,管理经费不足。由于湿地保护和管理资金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渠道无着落,各地湿地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队伍建设、湿地调查监测、科研、湿地保护宣教、执法、设施建设等方面因缺乏资金支持难以正常开展。滞留在保护区内的农户和牧户,没有资金将其迁出保护区,不利于湿地保护和管理。湿地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综合协调机制。

湿地保护建设对策与措施

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一是市、旗县市政府应该将湿地保护和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计划。二是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协调管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和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跨部门湿地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领导各部门积极配合湿地保护工作。三是建立项目监督机构。由地方政府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及人大、政协联合建立项目监督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措施落实、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监督。四是做好现有重要湿地晋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晋级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充实专业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和管理机构。市里可以考虑建立隶属于林业局的专业性强、职能全面的保护管理机构,专门司职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着重加强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力度,兼顾湿地保护与利用。

探索科学合理的湿地保护模式。灵活运用退耕还林还草、土地置换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水草产业,在保护湿地的前提下带动农牧民增收,形成湿地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的良性循环模式。针对通辽市湿地现状,对于水域面积较小或没有水域的湿地,应尽量减少农牧业生产活动,加大现代畜牧业发展比例,实行舍饲禁牧制度,减少耕地面积,确保湿地环境能够休养生息,逐步恢复原生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对于水域面积较大的湿地,建议推广渔业养殖和水稻种植,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生产,以确保湿地生态环境安全为原则,实现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搞好退化和消失湿地的恢复与重建。通辽市湿地恢复与重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湿地补水问题,对重要的湿地,通过建立水利工程实施人工补水扩大湿地水域面积,为此要重点做好引绰(绰尔河)济通工作,补充通辽市重要湿地如莫力庙水库、吐尔吉山水库等重要湿地水源,促进湿地恢复;其次是加大小流域治理和蓄水工程建设力度,防止水资源外流,重点研究如何“留水”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水资源向外省流失的问题,留住水资源;第三是积极做好退耕还湿和退牧还湿工作,还原并重建昔日库塘湿地景观,逐步恢复和发挥湿地原有的功能和作用,恢复与重建科尔沁草原“鸟儿天堂”。

加强科学研究和监测。应该联合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单位,构筑科技支撐体系,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要尽快建立湿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重点及典型湿地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建立生态监控区,加强调查与监测。按照湿地功能区的划分,对湿地水质变化、地下水位动态、动植物群落、土壤养分的变化及土壤退化、有害生物危害情况等进行监测,及时评价湿地生态变化状况,通过监测网络的运行,掌握各类湿地变化动态、发展趋势,定期提供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严格湿地附近和周边开发项目的环境评估审查,坚决杜绝和制止影响湿地资源的开发项目实施,对污水处理要坚持达标排放。

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一是应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市、旗县级政府应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两级财政预算,确保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湿地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湿地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湿地保护过程中来,积极捐赠资金。通过地方政府主导、争取国家投资、捐赠、基金等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湿地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监测、救护、巡护、执法、防火等设备,使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力度。林业公安、林政管理和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统一步调,协调一致,强化对滥垦滥牧、滥捕滥猎和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的执法和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滥捕滥猎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候鸟和湿地资源。

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以及制作宣传碑牌、宣传单、画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方面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把湿地保护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另一方面提高全社会广大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让人们认识到湿地与人类生活休戚相关,使全体公众自觉参与到湿地保护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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